一 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:
培养具备临床药学专业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,同时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与技能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交流能力,能够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药学服务,参与临床药物治疗,从事临床药学教育和科研,能够在药品临床应用、流通、研究、开发和管理方面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的高级临床药学人才。
二 学位及学分要求:
本专业方向学制4年。采用2+2方式,前2年与药学专业相同课程,经本人申请、考试合格,进入临床药学方向继续培养2年。学生在学期间,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52学分方能毕业。其中通识课程44学分,医药类文理基础课程27学分,专业教育课程81学分。完成4年全部学业课程并且考核合格,毕业论文答辩通过,符合学校毕业有关规定者,准予本科毕业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,授予“理学学士”学位。本科毕业后,该方向部分优秀学生将免初试攻读药学硕士临床药学方向专业学位,其余学生考试合格后进入该方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,学制2年。
三 课程设置:(150学分)
(一) 通识教育课程(43学分)
修读要求:I类核心课程,修满24学分;II类专项教育课程,修满18学分;III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,修满2学分。
(二) 文理基础课程(25学分)
学生应在文理基础课程中的医药类基础课中修满27学分。
(三) 专业教育课程(82学分)
1.专业必修课(67学分)
2.专业选修课程(15学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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